公 司:龙岩市恒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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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起重人员、指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三级教育,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指挥。
2. 作业时指挥人员与操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,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,如信号不清或错误,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。3.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、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,必须齐全完整、灵敏可靠,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。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。
4. 塔吊作业时,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。
5. 塔吊机械必须按照规定起重性能作业,不得超载和起重不明重量的物件。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起重时,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,经企业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后,有专人现场监护,方可起吊。
6.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、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独立物体。
7. 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,严禁从高空往下投掷物体。
8. 一切对机械作业有妨碍的或不安全因素,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。
9. 定期对塔吊各个零部件进行检查和维修,随时注意钢丝绳的变化情况,人员发现磨损严重,应立即予以更换。
10. 严禁带电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,检查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挂上“禁止合闸,有人工作”的警告牌。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。
11. 塔吊的安装、顶升、拆卸必须按照泵厂规定进行,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,有专业队(组)在队(组)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,并要有安全金属和安全人员在场监督。
12. 必须安装行走、变幅、钓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,并保证灵敏可靠。
13. 如遇到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,不得进行顶升、安装、拆卸作业。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,必须立即停止作业,并将塔身固定。
14. 塔吊顶升作业时,必须在专人的指挥下操作,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,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,严格听从信号指挥。
15. 塔吊顶升时,必须使掉闭合平衡处于平衡状态,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。严禁回转臂杆及其它作业。顶升时发现故障,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,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上。
16. 使用塔吊进行物品吊放时必须待物品平稳、钢丝绳牢固时方可起吊,必须使用同样长度的两根钢丝绳进行吊装物品。
17. 做到每日检查,如钢丝绳等,若发现异常应停止工作,检修完毕后方可使用,且定期对塔吊进行检修。